关于拟确认汪振勇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8:06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临清市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汪振勇勇救受伤少年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9 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临清市委政法委、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6606352900

附件:汪振勇见义勇为事迹

临清市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3月19日

主要事迹

汪振勇,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临清市八岔路镇万庄村村民。

2025年4月16日下午四点二十分左右,汪振勇开车行驶至临冠路南里官庄村时,发现有一少年躺在路边,距离少年不远处有一辆撞倒的电动车,汪振勇迅速将车辆停靠到路边,急忙跑到少年身旁,发现少年口中流血,对其呼喊后没有任何反应,汪振勇判断可能是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拨打了122、120报警求助电话,告诉了事发地位置及现场情况。

在等待120期间,汪振勇及时将校服垫在受伤少年的头下面,帮助少年侧身防止呼吸不畅,并一直守在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二次伤害。120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对汪振勇的救治做法给予了肯定,汪振勇与医护人员合力将受伤少年抬上了救护车,便自行离开了。

责任编辑: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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