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孩子”事件拷问家庭教育底线

洋葱快评 18:22

这几天,“野人孩子” 事件持续发酵。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0 月 18 日,云南南涧县 “10・16” 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南涧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孩子目前在云南省外,工作组已抵达当地,孩子和其父母已在管控范围内,孩子目前是安全的。公安机关已对其父母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展开调查。

网传视频显示,一个三四岁的男童全身赤裸、头发蓬乱,在高速服务区四肢爬行、蹲伏啃食,形如动物。这个画面不仅刺痛了无数人的心,更将一种极端家庭教育方式推至舆论中心。

据报道,孩子来自一个四口之家,并不贫困,其父母还都受过高等教育。正是这样一个看似 “高知” 的家庭,却长期让孩子处于近乎原始的生活状态。有村民反映,孩子一年四季不穿衣服,村里人曾报过警,但孩子父亲不仅不配合,还拒绝沟通,一味坚持自己所谓的 “自然教育法”。

家庭教育的边界和底线,到底在哪里?事实上,法律已经给出明确答案。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的原则;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明确规定,家庭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遵循身心发展规律。让孩子常年赤裸、爬行、舔食地面食物,挑战了法律底线,也挑战了生活常识。

显然,所谓 “自然教育法” 根本就站不住脚。教育方式可以创新,但不能一意孤行、不择手段,把孩子当成 “小白鼠”。三四岁正是孩子语言能力、社会认知和身体发育的关键期,长期赤裸爬行不仅影响身体发育,更剥夺了孩子学习基本行为规范的机会。种种迹象显示,“野人孩子” 事件背后已不是教育方式的选择问题,而是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法律问题。

此次事件也折射出当前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在实际操作中的困境。一方面,现行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时,须立即报案或举报;另一方面,如何界定 “不法侵害” 仍存模糊地带,身体虐待易察,而发展权、人格权的隐性剥夺却难辨,以致一些极端的、涉嫌违法的教育方式并未绝迹。

“野人孩子” 只是极端案例,但并非孤例,比如 “虎妈”“鹰爸” 式教育就曾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孩子的命运不只关乎一个家庭,还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底线,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应在 “清官难断家务事” 的传统观念前却步,而应主动履职、依法介入,为孩子搭建一道安全网、防护墙。

眼下,南涧县工作组已介入调查,期待有关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妥善处理,若存在监护失职,应果断启动监护权干预程序,为孩子安排临时庇护与长期教育支持。舆论的关注也不应止于一时愤慨,而应转化为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的持续追问。

说到底,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生命个体,不是家庭的附属品,更不是家庭教育实验的素材。在家庭教育这条路上,父母的选择权必须以孩子的基本权利为界,以法律底线为绳。唯有守住这条底线,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文明的阳光下、社会的呵护下,活出属于 “人” 的尊严与未来。


作者:耳东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责任编辑:朱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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