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刻度和人情温度:从“老头乐”治理看淄博的城市治理平衡术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0-17 113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樊伟宏

一场关于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的治理在淄博展开,这张城市治理的考卷上,精确的法律刻度与体恤的人情温度正寻求平衡。

数据显示,2024年,淄博市涉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占全部亡人交通事故的52.99%,其中电动三轮车亡人事故同比上升19.28%,电动四轮车同比上升400%。

“老头乐”问题并非淄博独有。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2025年7月31日,山东省公布了新修正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并于当日正式施行。同年9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办法》在淄博的相关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值得注意的是,会上多次强调,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要强化教育功能,坚持文明执法。

为此,一套极具针对性的创新管理模式在淄博逐渐推开:先公布区域,进行宣传告知,然后再强化执法。这种“宣传先行”的做法,给了市民充足的适应时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宣传先行、非现场跟进、现场托底、村居闭环。”淄博市的治理方案展现了精准施策的智慧。其中,从治理对象明确指向“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而非所有车辆中,便可见一斑。

这不是简单的“一禁了之”,而是通过摸排登记、宣传告知、签订承诺书等多项措施,试图在复杂的城市治理课题上找到精确的平衡点。

在治理过程中,淄博市没有简单粗暴罚款了事,而是将教育引导贯穿始终。

比如,淄博公安交警专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各区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电动三四轮车相关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能和事故预防知识。他们还发放《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督促群众自觉抵制非标车,做到合法出行、文明出行。

而对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多采取了人性化处理方式。他们充分利用监控设备抓拍功能,对电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人脸识别确认驾驶人后,通过短信提醒和劝导驾驶人守法出行。

通过以上措施,治理成效已经显现。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淄博共研判推送12243起交通违法行为,上门督办教育4776人次。电动三轮车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8.18%。

当然,柔性执法并非对失范行为沉默和纵容,而是张弛有度、宽严相济。关于此,从查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1.8万余起的数据中,便可以得到答案。

以上可见,淄博精细化的管理不是简单粗暴的禁止,而是精准施策,在保障安全和尊重需求之间寻找平衡点。

淄博是齐国故都,而在齐文化中,关于社会治理的思想核心是以法为本,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同时主张礼法并用。在古时齐国的治理实践中,礼与法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而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今天,现代社会治理的复杂图谱上,纯粹的刚性约束与无原则的柔性妥协都已难以独自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当法制的刻度与人情的温度在社会管理的天平上相遇,我们看到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而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共生。我们既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硬治理”的基石,也需要道德教化、情感认同等“软治理”的协同。当执法的过程能够体察民众的艰辛,当调解的方式能够尊重彼此的情感,当政策的制定能够关照个体的命运,社会管理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初心。

让法制的理性与人文的关怀交织成社会治理的双翼,在这样的社会治理愿景里,正义不仅能被实现,而且还会以看得见的温暖方式被实现。

这或许就是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淄博这座文化名城的诠释和答案。

责任编辑:李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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