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重、中型货车“右转必停”管理措施8月6日实施

泰安交警 07-31 1404

7月30日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

关于实施重、中型货车“右转必停”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重、中型货运车辆右转盲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泰安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泰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重、中型货车“右转必停”通行管理措施,并在灵山东大街与上高东路路口、博阳路与国道G341路口、泰山大街与桃花源路路口、一天门大街与长城路路口相应来车方向设置重、中型货车右转停车让行标志,新增大货车“右转必停”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通告如下:

1、适用车辆范围:本通告所称的“重、中型货车”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挂车号牌货物运输的车辆,包括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

2、右转必停要求:在设置有停车让行标志和危险区域的路口,右转重、中型货车需在路口危险区域停车线前停车观察,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驶出路口;未设置相关标志区域:在未设有停车让行标志和危险区域的路口,右转重、中型货车应在路口停车线前停车观察,确保安全后,方可行驶出路口。

3、违法处罚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具体实施时间:本通告自2025年8月6日起施行。

请广大重、中型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右转必停”规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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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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